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?
1.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%以上;
2.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,并且入住率超过30%的;
3.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。
业主委员会的权利?
1.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;
2.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;
3.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;
4.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、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;
5.听取业主、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;
6.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、决定等。
法律依据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
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召集业主大会会议,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;
(二)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;
(三)及时了解业主、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,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;
(四)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;
(五)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。